將臨期第二週「悔改」
第三日 (12月9日)

從修和聖事看「悔改」(黃錦文神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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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次我們解釋了「罪」的意義,現在我會從修和聖事的觀點,嘗試解釋「悔改」的意義。

為什麼要辦告解?

  關於修和聖事,現在仍會有人質疑,我犯了罪不是可以直接向天主懺悔嗎?為何要向神父辦告解呢?可能有一部分教友也有這個疑問,這是個我們需要正視的問題。

  我們知道主耶穌曾經和門徒來到斐理伯的凱撒勒雅境內,祂問門徒說:「人們說人子是誰?」門徒說:「有人說是洗者若翰;有人說是厄里亞;也有人說是耶肋米亞,或先知中的一位。」但有位很聰明的伯多祿回答說:「你是默西亞,永生天主之子。」耶穌聽後大讚:「約納的兒子西滿,你真是有福,因為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,而是我在天之父啟示給你。」耶穌這樣回應,表示祂同意伯多祿所說的。隨著主耶穌再說:你是伯多祿,意思是「磐石」,在這磐石上,我要建立我的教會,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。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;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,在天上也要被束縛;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被釋放」。(參閱瑪16:13-19)這裡看到主耶穌把赦罪權柄交給了宗徒之長伯多祿,當然不是交給他一人,因為他代表教會,就是說主耶穌通過交給伯多祿,把赦罪的權柄交給教會。

  在另一處聖經記載,在一週的第一天晚上,門徒所在的地方,因為怕猶太人,門窗都關上,耶穌突然出現,站在中間祝福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,然後把手和肋膀指給他們看——證實自己是死而復活的主耶穌。門徒很開心,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就如父派遣了我,我也同樣派遣你們。」說了這話,就向他們噓了一口氣,說:你們領受聖神罷!噓一口氣很重要,噓氣表示聖神。你們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得赦免;你們保留誰的罪,誰的罪就給保留。(參閱若望福音20:19-23)

  這裡很清楚,耶穌又一次把赦罪的權柄交給宗徒,而我們知道教會是「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」。今天若我們問為什麼犯了大罪要辦修和聖事,不是那位神父赦免我們,而是因為主耶穌把赦罪的權柄交給了教會,那位神父正代表著教會,即代表主耶穌赦我們的罪。因此我們辦修和聖事,不是向一個人懇求赦罪,我們是向主耶穌的代表,那位主耶穌代表是代表著主耶穌的;所以他赦罪,是主耶穌赦我們的罪。

  這裡解釋了為什麼在一般情況下犯大罪需要辦告解。當然有些特殊情況下,例如在方圓一千里內找不到一位神父,辦不到告解,主耶穌也不會要你飛三千公里去辦告解,大概很難做得到;在暫時沒有機會找到神父辦告解的情況下,我可以發上等痛悔,意思是我為愛天主,誠心誠意痛悔己罪。在這情況下,我們的罪,包括大罪,是會得到赦免的;但當然,當我有機會能夠向神父辦告解,我該立即補辦告解。

修和聖事的五個步驟

  按教會教導,修和聖事有五個步驟:一、省察,二、痛悔,三、定改,四、告明,五、補贖。

(一) 省察
大家有沒有聽人說過:「我沒有犯罪,為什麼要辦告解呢?我沒有罪啊。」可能是事實,真的沒有罪;但有時不見得是沒有罪,而是沒有反省自己有沒有犯罪。所以重點不在於有沒有罪,而在於有沒有反省;不反省,就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罪、或乾脆覺得自己沒有罪。很多罪都是我們不反省就察覺不到的;但反省的話,我們會發現實際上是有犯罪的,即使不一定是大罪,也可能是小罪。所以第一,我每日也要省察自己,或者每一個時刻,都要省察良心的聲音。

如果我的良心告訴我,我違反了天主的旨意、違反了天主所定的永恆律,那我就是犯了罪。什麼是「永恆律」呢?永恆律是「神律」的意思。舉個例子,我們不可以殺一個無辜的人的,如果我們明知故犯,殺害一個無辜的人,便反了大罪。另一個例子,我們是不應該說謊的。如果我明知這是謊言,而我為了自己利益而故意說謊,這是大罪。所以永恆律是規定了一些事是我們要遵守的,如果相反它的話,便是犯了罪過。這只是兩個例子解釋什麼是永恆律,它是神律,上主所定的宇宙規律,我們要遵守的,違反了便是犯罪。

我們一定要在每天祈禱裡,恆常省察自己。譬如教會教導我們,每天睡前用十五分鐘省察我今天有什麼罪過;有的話,我要痛悔。如果是大罪,要找適當的時間辦修和聖事;若是小罪,我要立即痛悔。上一次講到,在感恩祭開始時有悔罪禮儀,那是為了赦免小罪。小罪得到赦免,我們便可以非常高興地領聖體。

(二) 痛悔,或稱悔改
中文的「悔改」有兩個意思:
1. 我後悔我所做的事。我知道這些事情是違反天主的永恆律、違反良心;違反良心等於違反永恆律,因為天主把祂的永恆律刻在我內心、刻在我的意識裡。我違反我的良心,就等於違反天主的永恆律。當我發現我做的事情,違反了天主的永恆律、違反了良心,我知道自己有罪過,我非常後悔我所犯的罪過。這是「悔」的意思。
2. 甚麼是「改」呢?由於我後悔,我決定以後不再犯同樣的罪過。意即我改過、回頭;以前罪過表示我們背向天主,改過是我回頭奔向天主。
所以悔改包括「後悔」,我否定自己以前做過的錯事和「改過」,決定不再犯同樣的罪過。悔改包括這兩個行動。

如果真誠地反省到自己得罪了天主、我犯了罪,我們必須要有一個很堅強和堅定不移的決斷,棄絕我們所做的罪過,決定以後不再犯同樣的罪過,這才是真誠的悔改。單單後悔自己犯罪,而沒有決定從此不再犯同樣的罪的話,就不是完全的悔改。如果沒有這個決定,我們很快便再犯同樣的錯誤。說謊的下次繼續說謊,偷錢的繼續偷,甚至有些人販毒的繼續去販毒,因為他沒有一個很堅強的意志棄絕自己的罪過,沒有一個堅強的抉擇以後不再犯同樣的罪過。由此可見,悔改本身就包括著後悔和我棄絕罪過、決定以後不再犯同樣罪過。

(三) 定改
正如剛才已解釋,是我決定要改過。

  重溫第一步是省察自己所犯的罪;第二步是痛悔,後悔自己所做的;然後是定改,抉擇以後不再犯同樣錯誤,我棄絕罪惡,以後不再犯同樣錯誤,這就是定改。

(四) 告明
告明就是我找一位神父,因為他代表天主、代表著主耶穌,我向他承認我的錯誤,懇求他的寬恕。而主耶穌看到我們真誠地省察,真誠地痛悔自己的罪,真誠地決定以後不再犯這罪、棄絕罪惡,祂一定會寬恕。所以在告解聖事裏,我們會得到主耶穌寬恕。修和聖事帶給我們的恩寵,就是我們知道重新得到主耶穌的接納,我們是祂的好朋友,我們重新成為天父的兒女,能夠享受在天父愛裡面的自由和釋放。

(五) 補贖
我們知道不管大罪或小罪,都牽涉到我們傷害天主,因為我否定了祂對我們的愛。同時我們也會傷害他人,所有罪都會傷害他人的。說謊會傷害他人,別人會因為我的謊言做錯決定而受到傷害。騙財、販毒、殺人,全都傷害他人的。而且,我同時也傷害了自己,因為前面說過,犯大罪便是否定天主,而天主是我生命的根源;我否定了我生命的根源,便等於否定自己的生命。

所以犯大罪不但傷害天主、傷害他人;我否定天主又否定自己,更會傷害自己。我否定了自己生命,這是最徹底的傷害。我讓自己永遠見不到天主,讓自己要在地獄裡受永遠的火刑,你想想這傷害多麼可怕啊!

由於造成了這麼嚴重的傷害,我們需要補償這些傷害,這是為什麼在告解後,神父會給我一個補贖,例如做愛德工作、祈禱、幫助人,或是其他愛德行動。這就是補贖的意思,傷害了,我要補償;罪已赦了,但罪所造成的傷害還是存在。所以我們要做一些事去減低、彌補這傷害。

  以上按修和的聖事五個步驟解釋了,我們必須要在每時刻、最少每一天省察自己有沒有罪過。有時我不省察,便會忽略了自己是有罪過的;不知道的原因還有時是習慣成自然。例如說謊,第一次心裏不舒服,第二次還有點不舒服,第三次駕輕就熟,第四五次根本忘記了自己在說謊,因為覺得很正常,天天都說謊嘛。所以習慣了犯罪,便失去罪的意識了,習慣成自然了。

  我們每天、每個時刻,都要靜下來省察自己的良心,看看自己有沒有犯罪,有的話要悔改,並且尋求主耶穌的寬恕、辦修和聖事;得到基督的寬恕後,我能夠高興地做些事補償對他人和自己造成的傷害。這樣我能得到完全的釋放。所以我們看到教會的聖事,真的很有意思。世界任何一種力量都沒辦法把我們從罪惡中釋放,除非我們真誠地悔改,向主耶穌的代表、教會的神職人員,承認我們的罪過。我們會得到主耶穌赦免,內心重新得到平安和自由,這是多麼大的恩典啊!

寬恕
  但有一點很重要的,如果我們想要得到天主的寬恕,但同時我們不寬恕其他人,我們是自相矛盾的。因此,如果要徹底真的跟天主修和,我們也要徹底跟其他人修和。簡言之,我需要寬恕其他人,因為我犯罪就是傷害其他人,他人犯罪也會傷害我的。如果我犯罪,我傷害他人,我求天父寬恕,而天父寬恕我,但我的兄弟姊妹有意或無意地傷害了我,而我不寬恕他/她,這是自相矛盾的。

  所以我們必須要常常懷著寬恕的心,寬恕他人或有意、或無意對我造成的傷害。我要從心底裏,真誠地寬恕。因為我也曾經傷害過他人,他人寬恕了我,天父也寬恕了我;所以我也願意用同樣的愛去寬恕那些傷害我的人。

  主耶穌清楚地說過,如果我們願意寬恕他人的罪過,天父也會寬恕我們的罪過。如果我不願意去寬恕他人的罪過,天父也不會寬恕我們的罪過的。這點是很真實的。所以「寬恕他人」是悔改中一個很重要的環節。
以後我給大家解釋成聖之路。

  解釋完悔改的意思,接著我要解釋的,是我悔改以後,我還有可能犯罪的,這個可能是存在的。那麼我怎樣才能幫自己不斷成聖,才能有堅強力量去拒絕罪過呢?簡單來說,如果沒有天主的幫助,我們所有人都會犯罪的,因為我們本身有偏情私慾,有很深的軟弱。所以我們要不犯罪,第一要深信唯有天主的恩典才可以助佑我不犯罪的,不但不犯罪,更會幫助我們不斷行成聖的路。下一節再解釋成聖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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